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窗帘制作的成品要求

发布日期:2019-08-07 10:43:11  浏览次数:0

  窗帘制作的成品要求:

  1. 尺寸标准,成品高度误差不超过1厘米,宽度不能小于要求制作的宽度,不能超过要求宽度10厘米以上(一个窗的宽度,不论分几片) 2. 针迹大小一致,。如果中途断线,继续缝纫时要与原来的针迹针针相套5公分以上。接缝的针迹不能跑偏错位。

  3. 底边卷边要求第一折5公分,第二折10公分成品底边不起扭不起链。如果高度不够,要按制作单拉包边条或者减小卷边的宽度。

  4.装花边之前要先预缩一下。装完花边后布面没有明显抽缩。(装的时候不能用力拉花边,必要时可把花边放在布料下面从反面缝纫。

  5. 成品挂起后保证视平线及以上的花纹水平,左右两片的横花能对齐。

  6. 要对花的花型在打孔与打折时要同下面的主花一一相对,位置不能偏离花心最边上的圈不能打到外面。如果两边上的圈距离不够,要适当减小最边上两个圈之间的距离。两边最边上的折到卷边的位置如果距离过大,要把这个量打进折里去。没有特殊要求不允许出现单折。

  7. 珠子花边水钻完整,没有遗漏破损或者缺少。 

  8. 成品无线头无污迹。

  9. 帘头烫衬的时候要保持丝縷平直,不起泡,无线头杂物烫在衬布与布料的中间。剪断花边时要用透明胶带固定以防止散脱。花边结头不能明显暴露。 10. 水波圆顺,每个折的层次分明,边旗比例协调。 

  11. 装粘扣时缝纫止口大小一致(一般为0.1-0.2厘米),装好粘扣后不抽缩。